索 引 号: | 11371728004526640N/2023-08299 | 分 类: | 文字解读 |
发布机构: | 东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| 成文日期: | 2023 年 09 月 07 日 |
标 题: | 东明县教育和体育局解读《关于印发东明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》 | 发布日期: | 2023 年 09 月 07 日 |
文 号: | 东政办字〔2023〕23号 | ||
内容概述: | 东明县教育和体育局解读《关于印发东明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》 | 效力状态: | 有效 |
- 索 引 号:11371728004526640N/2023-08299
- 分 类:文字解读
- 发布机构:东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- 标 题:东明县教育和体育局解读《关于印发东明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》
- 成文日期:2023 年 09 月 07 日
- 发布日期:2023 年 09 月 07 日
- 文 号:东政办字〔2023〕23号
- 内容概述:东明县教育和体育局解读《关于印发东明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》
东明县教育和体育局解读《关于印发东明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》
文号:东政办字〔2023〕23号
2023年9月6日,东明县人民政府印发《 东明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》(以下简称《应急预案》),应急预案是全县校园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,是东明县校园应对突发事故的基本遵循和依据,其规范性和指导性直接影响全县学校安全预案体系建设效果。
一、适用范围
本预案适用于我县教育体育系统(包括幼儿园)发生校园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。本预案所指的校园安全事故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一是社会安全类事件。包括: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类非法及恐怖袭击事件;师生非正常死亡、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。
二是事故灾难类事件。包括:校园内发生的火灾、建筑物倒塌、拥挤踩踏事故;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水、电、气、油、有害气体等事故;重大交通事故;大型群体活动事故,及其他影响学校安全和稳定的突发灾难事故。
三是自然灾害类事件。包括:热带风暴、飓风、龙卷风、暴雨、风暴潮、寒潮、高温、浓雾、洪水、地震、地质灾害等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次生灾害。
四是公共卫生类事件。包括:传染病疫情;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,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。
二、编制目的及依据
为提高全县学校(幼儿园)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,有效预防、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校园突发安全事故,最大程度减轻或者避免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,保障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,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根据《山东省突发事故应对条例》《山东省突发事故总体应急预案》《菏泽市突发事故总体应急预案》《东明县突发事故总体应急预案》以及“三定方案”有关规定,修订我县《东明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》。
三、预案主要内容
《东明县突发事故总体应急预案》共6个部分。
第一是总则部分,明确编制目的、适用范围、工作原则。预防为主,及时控制,力争做到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处置、早控制、早解决。依法规范,科学应对,切实提高处置校园安全事故的能力。
第二是组织体系部分,明确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及职责。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,教育体育局、公安分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住建局、气象局、交运局、卫健局、应急局、消防救援大队、民政局、乡镇(街道)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,在县委、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,全面负责全县校园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。
第三是运行机制部分,明确对预防预警、信息报告、应急先期处置和应急救援的运行机制。在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,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,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,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,不断提高应对校园安全事故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。
第四是分级应急响应部分,明确事故分类,响应处置措施,结束响应要求。事故共分四大类:特别重大事件、事故,重大事件、事故,较大事件、事故,一般事件、事故。事故发生后,县教育体育局在报告县政府和市教育局的同时启动I、II、III、IV级响应,组成应急工作小组,迅速赶赴事发现场,指导学校开展处置工作,并将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市教育局。事态平息,隐患消除,现场处置行动结束,经县政府批准,应急响应结束。
第五是应急保障部分,明确组织保障、通信与信息保障、培训与演练。各中小学学校设立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,并确定专人负责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准备、预警、预报的各项协调管理工作。县教育体育局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培训班,并利用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具体案例,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培训各级安全管理人员,总结经验,汲取教训,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,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。
第六是后期处置部分,明确事故的后期处置工作、总结经验、恢复秩序及责任追究。对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单位、个人及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《应急预案》根据校园安全事故特点和成员部门的职责,更新领导小组人员构成,完善校园安全事故防范与应急处置部门成员组成及职责,形成了权责清晰、程序规范、指挥有序、保障有力的校园安全事故应对工作机制,为校园安全事故处置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导。
负责部门:教体局安全科
联系人:孟凡勇
联系电话:0530-72280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