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 引 号: | 11371728004526640N/2022-00015 | 分 类: | 规范性文件 |
发布机构: | 东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| 成文日期: | 2022 年 04 月 11 日 |
标 题: | 东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明县行政应诉管理办法的通知 | 发布日期: | 2022 年 04 月 11 日 |
文 号: | 东政发〔2022〕13号 | ||
内容概述: | 行政应诉,是指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... | 效力状态: | 有效 |
统一登记号: | DMDR-2022-0010003 |
- 索 引 号:11371728004526640N/2022-00015
- 分 类:规范性文件
- 发布机构:东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- 成文日期:2022 年 04 月 11 日
- 标 题:东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明县行政应诉管理办法的通知
- 发布日期:2022 年 04 月 11 日
- 文 号:东政发〔2022〕13号
- 内容概述:行政应诉,是指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行政机关依法参加诉讼的活动。行政应诉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。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本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第一责任人,全面负责本机关行政应诉工作。县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对全县行政应诉工作进行协调、指导和监督。
- 效力状态:有效
- 统一登记号:DMDR-2022-00100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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