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 引 号: 11371728004497042M/2024-02848 分  类: 政府性基金
发布机构: 东明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: 2024 年 11 月 14 日
标  题: 教育费附加 发布日期: 2024 年 11 月 14 日
公开方式: 主动公开
内容概述: 教育费附加
  • 索 引 号:11371728004497042M/2024-02848
  • 分  类:政府性基金
  • 发布机构:东明县财政局
  • 标  题:教育费附加
  • 成文日期:2024 年 11 月 14 日
  • 发布日期:2024 年 11 月 14 日
  • 内容概述:教育费附加

教育费附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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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: 税务机关
项目名称: 教育费附加
资金管理方式: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
执收部门(单位): 税务机关
征收对象: 缴纳增值税、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
征收标准: "1.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、消费税税额的2%提取。 2.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%征收教育费附加。 3.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抵免政策参见财税〔2019〕46号。"
备注: 政府行基金目录清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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