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 引 号: | 11371728004497042M/2024-02847 | 分 类: | 政府性基金 |
发布机构: | 东明县财政局 | 成文日期: | 2024 年 11 月 14 日 |
标 题: |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| 发布日期: | 2024 年 11 月 14 日 |
公开方式: | 主动公开 | ||
内容概述: |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|
- 索 引 号:11371728004497042M/2024-02847
- 分 类:政府性基金
- 发布机构:东明县财政局
- 标 题: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
- 成文日期:2024 年 11 月 14 日
- 发布日期:2024 年 11 月 14 日
- 内容概述: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
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
部门: | 地方城乡建设部门、行政审批局 | ||
项目名称: |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| ||
资金管理方式: | 缴入地方国库 | ||
执收部门(单位): | 地方城乡建设部门、行政审批局 | ||
征收对象: | 中心城区开发边界范围内新建、扩建和改建各类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| ||
征收标准: | "(一)民用建筑项目。 1.市政建设配套费标准为每平方米120元。 2.基础教育配套费标准为每平方米20元。 地下建设工程项目按标准的50%收取。 (二)工业建筑项目。 1.市政建设配套费基准标准为每平方米45元。单层工业建筑,按基准标准的100%收取;二层以上(含二层)工业建筑,按基准标准的50%收取。 2.工业建筑免收基础教育配套费。 " | ||
备注: | 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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