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 引 号: | 11371728004497042M/2024-02847 | 分 类: | 政府性基金 |
发布机构: | 东明县财政局 | 成文日期: | 2024 年 11 月 14 日 |
标 题: |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| 发布日期: | 2024 年 11 月 14 日 |
公开方式: | 主动公开 | ||
内容概述: |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|
- 索 引 号:11371728004497042M/2024-02847
- 分 类:政府性基金
- 发布机构:东明县财政局
- 标 题: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
- 成文日期:2024 年 11 月 14 日
- 发布日期:2024 年 11 月 14 日
- 内容概述: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
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
部门: | 地方城乡建设部门、行政审批局 | ||
项目名称: |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| ||
资金管理方式: | 缴入地方国库 | ||
执收部门(单位): | 地方城乡建设部门、行政审批局 | ||
征收对象: | 城镇规模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、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| ||
征收标准: | (一)民用建筑项目。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的建筑面积征收,征收标准为191元/平方米 (二)工业建筑项目。 工业项目(生产厂房、仓库及其他生产性附属设施,不含配建的办公、宿舍等非生产性建设项目)征收标准为45元/平方米。 | ||
备注: | 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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