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 引 号: 11371728004497042M/2024-02847 分  类: 政府性基金
发布机构: 东明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: 2024 年 11 月 14 日
标  题: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发布日期: 2024 年 11 月 14 日
公开方式: 主动公开
内容概述: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
  • 索 引 号:11371728004497042M/2024-02847
  • 分  类:政府性基金
  • 发布机构:东明县财政局
  • 标  题: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
  • 成文日期:2024 年 11 月 14 日
  • 发布日期:2024 年 11 月 14 日
  • 内容概述: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

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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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: 地方城乡建设部门、行政审批局
项目名称: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
资金管理方式: 缴入地方国库
执收部门(单位): 地方城乡建设部门、行政审批局
征收对象: 城镇规模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、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
征收标准: (一)民用建筑项目。 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的建筑面积征收,征收标准为191元/平方米 (二)工业建筑项目。  工业项目(生产厂房、仓库及其他生产性附属设施,不含配建的办公、宿舍等非生产性建设项目)征收标准为45元/平方米。
备注: 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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