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办理流程:
1、县外住院报销→持相关材料→人社局医保服务中心北三厅职工医保窗口。
2、县外门诊→持相关材料→人社局医保服务中心北三厅职工医保窗口。
二、提交材料:
1、县外住院报销:住院发票原件、住院病历、费用汇总清单、转诊审批表、身份证复印件。(注:意外伤害住院报销需提供意外伤害调查表)
2、县外门诊大型检查及特殊治疗报销:门诊发票、转诊审批表、身份证复印件。
三、承诺时限:15个工作日。
四、监督电话:0530-6259933